结构工资制
含义:
将职务工资和职能工资的有点相结合,同时从工作内容和工作能力两个方面对工资等级进行划分。
部分:
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效绩工资。
结构工资制亦称“组合工资制”。根据职工的职务、工龄、基本生活需要和实际劳动成果等因素在工资总额中所处地位来确定其比重,从而组成为复合工资的一种工资制度。它的特点是: 将职工的工资按照性质划分几个部分,各部分分别担负不同职能,互相区别又相互补充,实现合理的有机组合。结构工资的模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都是以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为主体,把工资分为固定的和活动的两大部分。我国从1985年在国家机关和部分事业、企业单位实行这种新的工资形式。
基本工作
1)将全体职工人数、工资、工作年限、学历职称、技术等级、生产(工作)岗位、职务等登记造表,进行综合分析,剔除不合理因素,找出工资关系上的突出问题。
2)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和人员结构的特点,对职工劳动进行分析归类,确定有代表性的劳动结构,譬如:劳动岗位(职务)、劳动能力、现时劳动、积累劳动等部分。
3)根据计量劳动量的客观需要,补充必要的工种形式,确定各工资形式的相互关系。
设计基本模式
设计基本模式就是根据上述基础工作提供的资料和情况,确定工资结构,如设置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年功工资、效益工资等四个单元。再确定结构工资中各单元的比例,即将结构工资总额视为100%,分别确定各工资单元所占百分比。一般来说,生产、工作的重点环节,其相对应的工资单元比例应当安排高一些,反之,则可以安排低一些,然后,按各工资单元比例求出各单元工资额。
单元工资额=结构工资总额×该工资单元所占百分比
例:某企业确定结构工资制中的岗位(职务)工资所占百分比为40%,结构工资总额为每月10万元,那么岗位(职务)工资单元的工资额即为4万元。
工资的内部结构
即按照岗位功能测评办法,确定岗位工资单元中各类岗位的岗位顺序,如实行一岗一薪的,需确定各岗位之间的岗差系数,如实行岗位等级工资的,还需确定每类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工资系数,并测算平均工龄,确定效益工资的具体工资形式和发放办法,等等。与此同时,根据各工资单元内部结构的安排,规定相应的技术、业务标准、职责条例、劳动定额等项要求,并拟定具体考核办法。
4、确定各工资单元的最低工资额和最高工资额 各单元最低工资加上奖金和一部分津贴的总和不能低于本地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测算、检验并调整具体方案
即根据初步确定的结构工资制各单元工资标准,将全厂职工(或抽样)纳入方案测算:
1)看全部职工个人的结构工资相加后是否基本符合安排的结构工资总额。
2)看职工个人结构工资水平与其本人以前的工资水平是否基本相当,多数人略有增加,其中原拟安排增加工资的生产、业务骨干是否较多增加了工资。
3)根据职工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如工龄增长、技术业务水平提高、岗位职务变动等)预测各类职工个人工资增长以及结构工资总额增长的趋势。
如果存在工资总额超过或剩余过多,或是多数人工资水平下降,以及今后结构工资增长速度过快或过慢等问题,都需要适当调整结构工资制方案。
结构工资的实施、套改
在原有工资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改革,一般是按照员工原标准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就近套入岗位(职务)工资,或套入技能(技术)等级工资。
企业试行结构工资制,较之于实行其它工资制度工作量更大,各方面要求也要高,需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在方案经过分析、论证、测算基本可行后,企业领导和工资主管科室应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使企业职工了解并接受结构工资制方案。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后,企业工资主管科室要制定结构工资制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包括:
基础工资管理;技术、业务、职责等方面考核办法;
各工资单元的计发工资办法;
升级降级制度;
职工调动和岗位、职务变动工资处理;
关于减发工资的特殊规定等等。
在此基础上,还应按结构工资的要求设计工资单元,注明各工资单元的数额,并据此对职工计发工资。
企业试行结构工资制是内部工资制度改革的新探索。从目前的实践看,需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端正试行结构工资制的目的,明确试行结构工资制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职工积极性。关键要看是不是具备了实行结构工资制的条件。
2、由于企业职工的劳动特点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因此,具备条件的企业试行的结构工资制,应区别于国家机关的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尽可能充分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3、由于企业职工的是物质生产者,因此,企业试行的结构工资制,其工资结构中活的部分应保证占有较大比例,以利于将职工的工资同其本人的实际劳动成果紧密联系起来,及时、有效地激励职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
4、由于结构工资制要对劳动诸要素进行比较细致的划分和归类,并要求工资各单元与之相对应及随其浮动,因此,实行这种工资制度,要求企业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求企业经济效益能持续稳定增长,有较强的资金负担能力。目前这种工资制度只在少数企业中试行。
1、结构工资制的优点
1)工资结构反映劳动差别的诸要素,即与劳动结构权对应,并紧密联系成因果关系,劳动结构有几个部分,工资结构就有几个相对应的部分,并随前者变动而变动。
2)结构工资制各个组成部分各有各的职能,并分别计酬,可从劳动的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劳动者的贡献大小,发挥工资的各种职能作用,具有比较灵活的调节功能。
3)有利于实行工资的分级管理,从而克服“一刀切”的弊病,为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开辟了道路。
4)能够适应各行各业的特点。
2、结构工资制的缺点
1)合理确定和保持各工资单元比重的难度较大。
2)由于工资单元多且各自独立运行,工资管理工作比较复杂。
结构工资制是基于这样一种思路建立的,即:企业职工的劳动差别主要是由劳动条件的差别、劳动者素质(能力、经验、业务技术水平)的差别、实际劳动消耗量的差别和劳动成果的差别诸要素构成的。这几个要素可以单独或是一起变动。为此,工资也应与上述劳动差别的诸要素相配套,随其变动而变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将工资分配与职工的劳动紧密联系起来,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结构工资制具有如下特点:
1.工资结构应反映劳动差别的诸要素,即与劳动结构相对应,并紧密联系在一起。劳动结构分为几个部分,工资结构就应有相对应的几个部分,并随前者变动而变动;
2.结构工资制的各个组成部分各有各的职能,分别计酬,从劳动的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劳动者的贡献大小,发挥工资的各种职能作用,因此,它具有比较灵活的调节功能。一方面,职工个人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通过某一方面的努力而灵活地增加工资;另一方面,企业在安排职工增加工资时可以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对不同的职工分别安排不同的增资项目和增资水平;
3.结构工资制主要适用于技术密集型企业,其它类型的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采用结构工资制。
1)作好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
2)设计结构工资制的基本模式;
3)确定各工资单元的内部结构;
4)确定各工资单元的最低工资额和最高工资额;
5)测算、检验并调整结构工资制方案;
6)实施、套改。